当前,世界各国对节能低碳的高度重视,为我省吸引国际先进节能低碳技术和参与国际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也为节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将取得重要进展。
省经信委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制造的战略部署,继续强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实现国家赋予我省“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任务。
对企业推“领跑者”行动,狠抓清洁生产审核
我省将推出能效“领跑者”行动,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等措施,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继续在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等7个重点行业掀起能效对标热潮,定期公布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以及行业对标标杆指标,编写能效对标典型案例和行业能效对标工作指南,引导全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定期发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及其能效指标。探索推动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新上项目能评、项目招商引资的前置参考指标,形成能效倒逼机制,提升全行业能效水平。
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工程。按照《中国制造2025》、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推动“双超双有”及高耗能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力争“十三五”末,推动10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继续发挥粤港清洁生产合作专责小组作用,会同香港环境署持续认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
对产业传统制造业实施绿色改造
我省将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每年发布一批《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优先推荐空气净化器等我省优势节能家电纳入国家和省相关绿色(节能)产品目录。继续支持采用国家和省节能推荐目录内技术产品的示范项目。重点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支持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和技术。持续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2016-2017年实现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和电机节能改造370万千瓦。
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业是节能重点领域,今后将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化政策,提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能耗、物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对工艺设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核准备案,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超标用能、超标排放、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或取缔。到2018年,钢铁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以内,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1亿重量箱以内,造船总能力控制在800万载重吨以内。
另外,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要求,省内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煤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必须在2017年底完成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工作,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实现超低排放。省内10万千瓦以下现役煤电机组均需在2020年前实施达标排放治理,其中珠三角地区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需实现超低排放。
对园区启动“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
同步开展百园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通用公共服务、关键补链项目等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力争“十三五”末,推动100个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实施循环化改造。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力争“十三五”末,产业园新建厂房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具备条件的既有厂房屋顶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对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提升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转变传统开发建设方式,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
交通领域,将以“6+20”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设为依托,在公路建设与运营、运输、港航等3个领域,围绕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应用、绿色运输组织模式推广、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及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推进广东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广东绿色交通省。
公共机构领域,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创建一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机制。
全民节能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每年开展国家低碳日和省节能宣传月系列等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践行节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