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二、办理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
2.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取得;
3.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登记
4.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登记;
5.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6.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
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
8.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办事指南。
三、办理依据
1. 《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
2.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13〕50号);
4.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
5.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2014〕32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
四、办理范围
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中央和省属在穗单位在职人员)。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1:45 14:00-17:00。
星期五:9:00至11:45 12:00至13:00(志愿服务时间)。
六、办公及邮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4号,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七、邮政编码
510060
注意:部分业务已开通邮寄办理,邮费由寄件人支付,会计服务大厅不接受自取邮件;回寄证书以EMS的方式寄出,邮费由收件人支付。
八、咨询电话
020-83188555; 020-83188554(传真号码)。
九、网址
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